原帖由 water lily 于 2008-5-9 18:13 发表 即邓超签约期满后的两年内,不经原公司的同意签新公司,都是违约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可怕
原帖由 梅子黄时雨 于 2008-5-9 15:41 发表 看了这个,有点感慨。 要是斑斑觉得不合适请删除好了。
原帖由 flowerjin 于 2008-5-10 09:13 发表 条款再霸道,签了就合法,没办法.当时大概急着要红起来,所以也没细考虑吧.
原帖由 朗云 于 2008-5-10 01:43 发表 难怪早就听说HY要签DC怎么一直没动静呢,原来是因为这个呀!够霸王的!!:funk: 07年春节就听偶妈的一个同学的儿子(是HY的工作人员,曾捧红吴克群)说要签DC,还要让他出唱片,我听过DC唱歌,在高博主持的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