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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苍山雪 于 2016-6-30 20:44 编辑
7元一天的日子
汝佳出生在广州,1982年他高中毕业的时候,恰逢广州刚刚兴起轻音乐。由于是刚刚兴起,所以歌手还很少,他带着试一下、玩一下的心情去唱。开始是去越秀轻音乐团试工一个月,4.5元一个晚上,一个月后他被正式录用,7元一天,一个月210元,这笔收入在当时也是比较可观的了。当时流行唱台湾的校园歌,每个人一个晚上只能唱一首。那时很严,文化局每晚都去查,唱台湾校园歌超过一首要罚款。
一年多后以后,陈汝佳开始去四乡、大良、新会等地跑场,日子挺苦的,但收入多了一点。几个月之后,陈汝佳去了珠海拱北宾馆做驻场歌手。
初到深圳
在珠海唱了不到一年,汝佳被深圳的一个老板发现了。这位老板听说珠海有个人在那里唱得不错,就特意来听,然后派领班来问汝佳愿不愿意去深圳,如果愿意就一个星期内接他到深圳。于是陈汝佳就在深圳香港酒楼唱起了歌,还正式签了合同。老板说,我不想你跑场,就固定在我这里唱,我给你钱高一些,每月2000港币,这在1986年那时侯是相当不错的了。
当时的深圳到处都是红红火火的建设场面。白天红火,晚上也红火,大概是年轻人忙碌一天之后要宣泄,就成群结队地往酒楼歌舞厅跑。这时候已经风行流行歌粤语歌了。“不相信未作牺牲竟先可拥有/只相信是靠双手找到我欲求……”他那平朴、醇亮的歌喉,还有他对香港歌星徐小凤惟妙惟俏的模仿,使陈汝佳的名字不胫而走。他的歌迷都说:“听他唱歌就是舒服,好像聊天一样投契”。有一位崇拜者打了个比喻:“每次听他唱歌总使我想起另一首歌———一见你就笑。”陈汝佳还特别能制造演出气氛。说到自己在深圳为什么能那么火,他坦诚地认为,说我的水平有多高,不一定,但我在演出时确实很好地把握了和观众的交流,这也是当时流行歌曲之所以能大行其道的原因吧。
1987年,深圳市应邀组织凤凰艺术团赴欧洲四国进行商业性演出,团员人数不多,而且表演杂技、魔术的演员都要有。当时的陈汝佳只是一名歌舞厅演员,而且户口也不在深圳,要想参加此次出访,在周围人看来根本没有机会。好在深圳那时的观念总是新的,陈汝佳居然被选中了。
演出团要在香港登机。陈汝佳一到机场,便被10多位拿着鲜花的歌迷包围了。
“喂,坐十几个小时飞机,好闷的,想吃点什么?”
“我要吃朱古力”。
等到登机时,陈汝佳的行李中又多了一个大提包,里面全是歌迷送的朱古力、人参糖、菊花晶,还有一包“唐拾贰增肥丸”。
“他们说我瘦得像猴子,要我每晚都服增肥丸,哎哟,如果真的成了胖子,他们也许就不喜欢我了。”
在欧洲四国,每到一地,最为华侨欢迎的,居然就是这个“佳仔”,有人给他送人参汤,有人掏钱预订他的个人演唱磁带,有的演出商提出要与他签订半年演出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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