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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hnyty 于 2017-8-3 09:36 编辑
“你想成为最耀眼的明星吗?”“想在影片中,与孙俪陈坤等大腕共同出演吗?”利用这些诱人的字眼构成的宣传单,三位农民冒充是北京电影制片厂的导演和员工,来到我市行骗。
七名想成为明星的女孩被骗走6400多元,另外还有两名欲通过“投资电影”来发财的老板,也被骗走7万多元。昨日记者从九龙坡法院获悉,该团伙成员已于近日获刑。
冒充导演选演员
“我们正准备拍摄一部电影,男主角是陈坤或者陆毅,女主角是孙俪或者周迅,反正都是大腕,取景就在重庆。现在选女配角,一旦选中,就有机会和这些明星一起演出。”这并不是真正的选“女配角”,而是三名骗子策划的骗局。
据审理查明,家住巴南区的何某与湖北宜昌人陈某张某二人,均是农民,其中何某的文化程度是初中,陈某和张某均是小学文化。从去年4月开始,三人就“策划”赚钱办法。
其中何某提议称,各地“选秀”火热,很多女孩想通过“选秀”进入影视娱乐圈,不如冒充是电影厂的导演,到大专院校和职业学院去“搞选拔”来骗钱。
三人合计后,决定瞄准年龄在16-20岁的女大学生。三人花了2000多元,办理了假身份证,印制了假的北影厂导演证、职工证,并炮制了一些宣传资料。
随后,他们三人在重庆工学院和部分职业学院周边,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以及上网的方式,吸引目标。
试镜交费500元
在先期投入后,三人商量要尽快“捞回成本”。除了发放宣传单外,他们还通过网络,吸引女学生来报名。
三人先是在杨家坪某酒店内,开好房间,成立工作室。在工作室内,由三人分别冒充副导演、摄像师和化妆师。在房间内,何某还张贴了几张伪造的与陈坤、孙俪等人的合影。
受害人来“试镜”时,何某告诉她们,她们可以选择当着他们的面进行一段“才艺表演”,现场摄影五分钟后,拿回北京剧组审核,摄影费500元/次。
另外,摄影完毕后,想要留底的,可以留下通信地址,十天后可以将光碟制作好,制作费是300元/张。如果被选拔上,将在2010年春节后,通知她们正式进行拍摄。
经查明,何某三人利用女学生急于被选拔上的心理,共骗取了7名受害人钱财6400多元。
找老板投放广告
在让女学生来“试镜”时,何某等人还通过朋友,认识了沙坪坝区开火锅馆的刘某某及家住南岸卖服装的秦某。
为了让刘某某和秦某两人“投资电影”,何某称这部电影主要取景地在重庆,将在全国上映。在片中会有陈坤、孙俪等明星出演。
何某称,如果刘某某和秦某愿意投资,可以做植入式广告,在拍摄中,将刘某某的餐馆和秦某的服装店拍摄进去。
何某还拿出“伪造”的与其他商家签订的合同,让刘某某和秦某动了心。随后两人与何某签订合同,约定刘某某的火锅馆的名字要在片中至少出现三次,而且在片中男女主角,要在火锅馆内拍摄一场不少于5分钟的戏。
秦某的服装店,也将成为取景地之一,至少露脸两次。另外还根据剧组的要求,秦某免费提供给男女主角各一套服装,作为该服装店的宣传费用。
去年8月23日,两人分别向何某缴纳了5万元和2万2千元,并表示等到电影上映后,两人再分别将尾款交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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