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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爱你在玫瑰干枯的季节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雨点儿    时间: 2005-2-28 20:54
标题: 爱你在玫瑰干枯的季节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0 编辑

(一)
  那天我一个人在酒吧里买醉,从陈以飞走后我就一直混在这里,因为回去也是一个人,空空的屋子空空的新,签证迟迟办不下来,我已经被拒签三次了,他们说我有移民倾向,真是火眼金晴啊,因为我确实想到那个花花世界中去,那里又有爱情又有钱,可以每天吃饱喝足了光谈爱情,这是我的长项,你说,我为什么不去?陈以飞说,小心肝在等等吧,我们不怕它不签,抗战还八年呢,别说签证了,和日本鬼子斗争就得有耐心。
  所以我有的是时间泡在酒吧里,白天去读个托福什么的,然后晚上在酒吧里消磨时间,看着进进出出的红男绿女暧昧的表情,没有办法,这是个暧昧的年代,谁还和我一样,守着个初恋不放手,还要死追着人家去日本?
  当我手机响了我以为又是米丽这个小妖精,她做了人家的二奶不算,还养了一个小白脸,多数时间花在脸上和上街购物上,想当年,在大学里我们也是两个风云人物,至少是两个被许多男人追的美女,怎么如今落到这个地步,一个做了二奶,一个等着飘洋过海,我看了一下号码,陌生的很,但还是接了,居然是一个嗓音很磁性的男人。
  小妖吗?我是表哥,你在哪?
  表哥?小妖?我懵了,这是个打错的电话,但无聊也无聊,我倒秒年个看看,这个表哥想做什么!
  我亲热的叫了一声,表哥,有事吗?
  然后我听得出他很兴奋,你能出来吗?我们一起吃个饭,我在西单商场门口等你好吗?你记住,我穿米色风衣,你穿什么衣服?
  这是哪跟哪呀,一时间我觉得自己成了福尔摩斯一样,我说表哥,咱才几天不见,你怎么就认不出我了?
  天知道我哪里冒出个这么个表哥来!我说我穿黑色毛衣,一项贝雷帽,同样的黑靴子。我说了慌,其实我穿的是黑色毛衣,我是想看看,这是怎么样的一出戏,太好玩了,说了半天,居然还没有露馅。
  晚上九点的时候,我站在了西单商场门口,然后看到一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,来之前我就想,他要长的帅我就和他一起吃个饭,否则我转身就走,头也不会回。
  天知道他长的怎么会这么帅。他往那一站,好多女人回头看他,我走上前去,然后说,表哥,我是小妖。
  还没等我回过神来,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我的手上,天,这是怎么回事。
  这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说,别动,我是警察。
(二)
  那是我和郎丛林的第一次见面,富有戏剧性。像是提前排练好的,后来才知道那是一个误会。
  当天,我被带到警察局,警察说,你是小妖?
  我说是啊。那时我还觉得这事好玩。
  跟你联系的老狼呢?老狼?我听得一头雾水,还兔子呢。我嘻嘻笑着。
  别嬉皮笑脸,你们这个贩毒团伙已全部被我们控制,你是主要联络员,估计活着出去的希望不大了。
  我哇的大哭起来,然后说,我不是小妖啊,我是明媚,我指着郎丛林,他不是我表哥。
  郎丛林说,谁让你答应我,表哥是接头暗号。
  我天!这次真离死不远了,我指着郎丛林大骂,你打的谁的号啊,你看看你打的对吗?他们拿来我的手机,过了一会郎丛林接我出来,对不起,我打错了一个号码,谁让你叫我表哥呢?
  真是对不起。
  他打开我的手铐的时候我只说了一个字,滚。
  谁愿意和警察叔叔打交道。但从那天起,我开始和警察打交道。
  他找我来的时候我倚着门框说,我一辈子都不会在叫任何人表哥了,因为这两个字差点要了我的小命,现在我是一合法公民,一没有犯法,二没有偷人,请你离我远点。
  他手里有一束红玫瑰,然后是含笑的他,我讽刺他说,你穿着一身黑色警服,拿着一束红玫瑰,真是不太合适,郎丛林,如果没事,我要关门睡觉了。
 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,郎丛林说来赔礼道歉的,我拒绝了他,因为有些事情不是赔礼就能解决的。一个月之后我们在一家超市遇上,一人推着一辆购物车,他始终看着我,我不理他,这种人,离的越远越好,我一向对警察没有好感,太不风花雪月,对于一个整天画画的画家来说,我更喜欢那些留着长头发的嘻皮,就像陈以飞,常年留着头发,他出去后说两年之内准让我也出去,可现在我的签证连影子都没有!而郎丛林的工作除了抓坏人就是毒犯,虽然我们平静的日子离不开他们,但谁会爱上他们?
  我们转了几圈总能遇上,购物车已经满了,我看着身边的他忽然大嚷:别以为你是警察就能控制人的自由,请你离我远点!话音刚落,我看到一群人向出口处奔去,包括他,而有一个黑衣人跃过栏杆跑了,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些便衣警察拿出枪来在追捕那个黑衣人,但黑衣人跑了。
  我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,因为那句话,我破坏了他们的一次追捕行动,那天我们只是偶然遇上,自作多情的我还以为他在追求我,原来他是有任务的。
  没有办法,有理也变成没理了。我只有请他吃饭,他说要随他,我说好吧,反正我卖画又卖了几万块,你挑王府井我都不怕。
  他嘻嘻的笑着,我要吃你炒给我的菜。
  我哪里会炒菜?但没有办法,谁让我欠他的。于是买了烹调书,一克克用天平称了把菜炒了,全是川菜系列,因为他是重庆人。
  那道跳水鱼我做的最成功,我说没向导自己做菜这么有悟性,他吃得滋滋拉拉的说,是啊是啊,没准你当警察也是个好警察,你要是做人媳妇呢,肯定也是个好媳妇。
  然后他问,你不准备做人媳妇吗?
  我说准备啊,快了,签证下来我就走。
  朗丛林嬉皮笑脸的说,我还以为是我呢。  
  我说开什么玩笑,我最不喜欢警察,整天的命悬一线,没准哪天就成了小寡妇。
  但我们是朋友吧?他问。
  当然。我说。因为这些天的接触,我发现警察真是和别人不一样,他们正直、率真、诚实,而且从不计较个人得失,我认真的说,中国人民还真少不了你们啊。我不是开玩笑,我是认真的。
  那你呢?他反问。
  我说不知道。
  我要是死了,你会哭吗?
  会吧。我说,那要等你死了我才知道啊,不过大概会哭,或者给你去献一束花也可能。
(三)
  那天我们喝多了酒,开着玩笑,他说如果他死了也不会瞑目,因为他在人家还有一件事没有做,那就是找个像我这样的女孩结婚,进了门,能喝到她亲手煲的汤。
  如果我死不瞑目,他说,那就是我还在想你,如果我睁着右眼,说明我爱你,如果我睁着左眼,说我忘不了你,如果我两个眼全睁着,那就说明我希望你好好活下去,为了爱,为了生活。
  我打了他一下说,行了行了别煽情了,我不会爱上你,你也不会死,你还是找个不错的良家妇女结婚生子吧,你结婚时我包个大红包给你,放心吧。
  但他还是约我,我们一起去看香山,他没想到我会爬那么快,当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他说我们握个手吧,庆祝我们的胜利,结果是我的手刚碰到他的手就被他拉进怀中,风很静,甜蜜的呼吸缠绵着我我嘻嘻的笑着说,哥们,你心跳的好快。而朗丛林说,如果一个男人心跳加快就说明他爱上了一个女人。
  我们下山的时候朗丛林有点不好意思,我故意大声的唱着歌——《盛夏的果实》,结果是越唱心跳的越快,就像朗丛林说的,爱上一个人,也许会心跳加速吧,但我爱上朗丛林了吗?我否认。因为我即将成为别人的新娘。
  几天后朗丛林给我来电话,说想见我,我说你想见我就见我吗?我不去,我又不是你女友。电话中突然传来他一声叹息,他说人在生病的时候往往会想念一个人。
  你生病了?我的心跳起来,然后买了一兜子进口水果就去了医院,他做了一个小手术,阑尾切掉了,人在被子里窝着显得瘦了许多。我削了个苹果给他时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,哥们,给我做新娘吧,我是想你才得了阑尾炎的。
  我啐了他一中说,别胡说了,有想人想成阑尾炎的吗?真是让人听饿汗毛孔都要张开,你赶紧起来去抓坏蛋,别胡闹了。但我知道他是真心的,因为握我的手的时候,他手心里有潮湿的汗。在电梯里的时候我看见一对情侣亲密的拥抱着,而我忽然一阵甜蜜,那个时刻,我渴望被拥抱,而拥抱我的人,我希望是朗丛林。
  他好了以后给我买了很多女人用的小东西,口红、丝袜、香水,那举止太不像一个警察,我生日的时候他送我了一枚戒指,我想了想,然后在他走的时候又放在了他的兜里,一个女人一生只能要一个男人的戒指,但是那天晚上我很高兴,我们喝了很多九,在一起跳了一支有一支舞,当他提出要亲吻我一下时,我拒绝了他,虽然我渴望被他拥入怀中,但郎丛林并不知道,女人是口是心非的,拒绝的时候,也许是假的,那天,他极失望的走了。
 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郎丛林,然后他去云南抓捕毒犯,偶尔我们打个电话,朗丛林说,想我了吗?我说不不不,我成了快煮熟的鸭子了,因为签证下来了,我马上要走了,时间超不过一个月了吧,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变卖家中物件,该扔就扔吧,但朗丛林给我的那束玫瑰我没有扔,虽然已经干了,我用包装纸把它包好,然后放到了箱子里。
  订好飞机票后陈以飞打来电话,他说婚礼我在日本安排好了,你到这正好是樱花盛开,然后我们结婚。我没有太多的快乐,反而有种失落感,知道我蓝色的屏幕上出现了朗丛林的短信,我才明白我的失落是为什么!
  那条短信息很短,短到只有三个字:我爱你。
  我看了看时间,四月六日晚上十点零六分。
  那三个字在蓝屏上闪烁时,我感觉自己脸上湿湿的,我流泪了么?还是地他难以割舍?
  第二天凌晨,公安局的同志给我电话,说我的朋友朗丛林于昨天晚上十点被歹徒袭击,中了两颗子弹,然后再也没有醒来。
  我飞到昆明的时候天正在下着蒙蒙细雨,天色灰的和朗丛林的脸色一样,他两只眼睛都睁着,好象从没有离开一样,我想起他曾开玩笑说的话:如果我两只眼睛都睁着,那是我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,为了爱,为了生活。
  我轻轻的把他的眼睛合上,把那束已经干了的玫瑰放到他胸前,然后把自己炽热的唇贴在那张冰凉的唇上。
  我爱你。我轻轻的说。
  我打开手机,看到了那条短信,那是他最后一条短信息,因为手机已经被鲜血模糊,在生命的最后关头,他告诉自己所爱的女子:我爱你。
  我把朗丛林的骨灰带回了北方,然后给陈以飞打了电话,日本,我不去了,因为有很多刻骨铭心的东西让我难以割舍,正像我对朗丛林的爱情,在劫难逃。
<font size="1" color="#000066">[这个贴子最后由雨点儿在 2005/02/28 21:42:11 编辑]</font>


作者: love_apple    时间: 2005-2-28 21:26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1 编辑

语言词句不错
自己写的吗?


作者: kikico    时间: 2005-2-28 21:27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2 编辑

挺好看的。
喜欢


作者: 我的最爱    时间: 2005-2-28 21:35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3 编辑

  好 ~  哈袄


作者: 雨点儿    时间: 2005-2-28 21:36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3 编辑

我可写不出来这么美的文文


作者: 汀汀小慧    时间: 2005-2-28 22:52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4 编辑

哇~雨点儿姐姐怎么也对这么长的文章感兴趣了


作者: lixue    时间: 2005-3-1 00:50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5 编辑

真感人,如果有这么帅又痴情的好男人对我好,我一定不会放过他,哈哈!

作者: 只要你幸福坤    时间: 2005-3-3 20:24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6 编辑

好感人!!!他也是重庆人!!!!!
重庆男人都这么痴情,这么负责任吗????
像坤儿!!!

作者: winnie    时间: 2005-3-3 23:51
本帖最后由 幽篁听箫 于 2017-3-26 17:36 编辑

感人!!!!
但是觉得结局太悲啦!!!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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